也要考虑到公序良俗的问题啊 :em032话也不是这么说,以中世纪的战乱程度,说不定人家就指着这个下饭呢(X
尸体挂城门一般是战争期间的威慑手段吧,剿匪虽然也肯定是武装冲突,但目的是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宁啊,搞一具尸体挂在村子门口发臭,村民自己就先受不了吧,小孩子看到都要留下终身阴影了 :em032
不如在城外兽人围城马上要攻进城内时先诱奸女性npc再把自己和女性npc生下来的脑死亡婴儿吃一半城墙上挂一半然后让被诱奸的女性npc披上世界上最后一头苔原豹的皮在城墙上针刺烙铁拔舌惨叫然后因为做出了这些种种LG混善圣武士行为直接登神吧,一劳永逸了,也省得看各种歪理扯皮,一次性解决
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投阵营话术一票。感觉守善应该还是不行了。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
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
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别的不提,活埋是真的过分了,至少不是善能做出来的
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超越你的时代Being ahead of Your Time
英雄式的人物最终往往是他们的文化与社会中的异类。D&D中的善良角色——尤其是那些追寻崇善之道的——所遵循的的圣洁的要求(the standards expected),比起大致上作为D&D的基础的中世纪式的世界,与现代社会对于正义、平等和对生命的尊重的观念之间有着远远更多的共通之处;而且这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为之的。当然,你的战役背景世界也可能是个比起中世纪欧洲更为进步的世界——男人和女人们有着平等的地位、任何形式的奴隶制都不存在、酷刑折磨和死刑被避免使用、而且各种各样的人类和类人生物种族都能够和谐共处。在这种情形下,一个追寻崇善之道的角色能够与她的文化和平共处,而把精力集中于在废墟与地下城或者那些野蛮邪恶的国家中消灭邪恶生物上。
另一方面,你的战役背景世界也可能更接近地反映了地球的黑暗时代与中世纪的生活中的真实(realities of life)。或许女性并不被看作具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可能甚至不被当成享有权利的拥有知性的存在;奴隶制广泛存在;农奴被认为只有经过严刑拷打才会口吐实情;某些特定肤色的人类(更不用说非人类种族)被看作是魔鬼一般的生物。有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记住:这些因素决不会使得这一章(或者秽恶之书中的章节)当中所述的、何为善良行为与邪恶行为产生任何的改变。即便奴隶制、酷刑和歧视被社会所包容,它们仍旧是邪恶的。这单纯地意味着,崇善角色有着甚至更为艰难的路要走。她不仅需要关注外部的邪恶,诸如被召唤的恶魔或者狂暴的兽人群落,还需要与她自己社会内部的邪恶进行斗争。
在大部分可能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类(和半身人)社会处于上述的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地带。在游戏的措辞中,人类倾向于中立,既非善良也非邪恶。人类的社会可能会容忍各种各样的邪恶做法,即便有些人会觉得它们令人厌恶。在这种情形下,崇善角色相对于社会的主流来说仍旧是异类,并可能时常会与其发生冲突;但她也仍然可以把她的时间与精力贡献于解决社会内部或外部的恶行,而非尝试改造整个国家或者文化。
在社会的做法使得善良角色成为其中的异类的情形下,她的阵营会成为在她解决这冲突的过程中最为显著的指示物。
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这个行为当然是邪恶的,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糖果屋里的糖果是有物主的。哪怕他快饿死了,吃这些糖果是紧急避险,依旧改不了这是邪恶行为的事实,只不过这样的邪恶行为更容易得到宽恕。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那么倘若一个人误入糖果屋,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很多人做的糕点,他算邪恶吗?
所以我们常说“万恶的旧社会”,没毛病啊。 :em021中世纪很多离谱的规定,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公告:“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不想交初夜权就得交钱。那么遵守这个规定的人按行为而言都是邪恶的。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是。如25楼。如果你觉得“邪恶”这个词的语气在该假设下太严重,那么换成“犯了一个微小的错误”或“好孩子不应该这么做”也行 :em021。毕竟DND语境里的善恶不单指大善大恶。那么倘若一个人误入糖果屋,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很多人做的糕点,他算邪恶吗?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所以我们常说“万恶的旧社会”,没毛病啊。 :em021中世纪很多离谱的规定,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公告:“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不想交初夜权就得交钱。那么遵守这个规定的人按行为而言都是邪恶的。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
《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
显然并不是邪恶,因为吃糕点这个行为是中立的,好人会吃,一般人会吃,坏人也会吃。那么倘若一个人误入糖果屋,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很多人做的糕点,他算邪恶吗?这个行为当然是邪恶的,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糖果屋里的糖果是有物主的。哪怕他快饿死了,吃这些糖果是紧急避险,依旧改不了这是邪恶行为的事实,只不过这样的邪恶行为更容易得到宽恕。
关于阵营的讨论
共识:
1. 阵营的讨论从出现到现在,从来没有停止过。众多玩家没有得出过一个清晰的划分阵营的界限。
2. 5e版本对阵营判定相对弱化,更多情况下基于DM的判断进行判定。
我的理解:
针对现版本的阵营相关问题,DM在并非能直观判断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构建自己世界里面的阵营价值观。
所以这里的问题是,按照楼主的描述,楼主的DM所构建的世界中,“抓获了敌对盘踞小镇敌对盗匪的斥候,审问之后,劝善无果,死不悔改还嘴硬,然后我决定把他吊城门示众,目的是试图吓阻剩下的盗匪,希望他们能害怕自己逃出小镇”是属于混邪行为。那么至少在楼主的DM带团的过程中,尊重这个世界的阵营价值观,将这种情况视为混邪,是比较合适的做法。
关于楼主发帖背后的隐含问题
不过这里我觉得需要延申一下。玩家毕竟不是DM肚子里面的蛔虫,不可能提前知道这样RP会被DM判定为混邪。如果判定为混邪会对玩家的跑团过程造成影响,DM理应事先提醒PC,这样的行为在DM构建的世界里面属于混邪。PC可以根据这个信息,判断是否要这样行动。
大多数情况下,PC之所以要律阵营,不是因为对阵营价值观本身有异议。往往是PC进行了一个扮演的动作,DM按照自己的想法,直接判定PC的扮演是混邪,导致PC的角色的受到损害(无论是游戏数值方面的损害,还是对角色的整体设定和形象的损害)
DM其实只需要在确认玩家操作之前,提醒玩家相应的动作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种信息属于玩家不知道,但是所扮演的角色理应知道的信息),就可以避免这类的纠纷。
而不告而取的行为,并不叫邪恶,而是混乱。?不告而取不就是盗窃吗?这居然是混乱而不是邪恶吗?(挠头)
你怎么知道我们现在的社会不是“旧社会呢~”,善恶很难能超越时代,超越习俗呢~不仅需要的是超高的道德,更需要极高的智慧。现实中的善恶很难超越时代,所以我们不会对奴役数不胜数奴隶的古代君王义愤填膺,但dnd的善恶可以。设计师们就是将现实中的现代道德设计为dnd世界中客观存在恒定不变的宇宙真理,哪怕看起来完全不适用故事发生的时代。证据就是上面那位老哥引用的《崇善之书》的内容。
善良的骑士可能会做很多好事,但也可能在时代的局限下做了一些恶事,难以避免。
而受到时代的局限,根据社会大部分他人的期望去行动的普通人,被判断为天生邪恶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当然,这种设计越是思考越会感觉不合理。但也有其合理之处:dnd是一款服务现代人的文化商品,迁就现代消费者的道德观是很正常的事。引用超越你的时代Being ahead of Your Time按崇善之书中所说,善良是超越时代的,可能在中世纪离谱的大背景下,大多数人随波逐流,做些邪恶行为,但是这并不妨碍善良角色做善良的行为,做中世纪式邪恶行为的角色也不能以“那个年代就这样,所以我不算邪恶”为由掩盖自己做邪恶行为的事实
英雄式的人物最终往往是他们的文化与社会中的异类。D&D中的善良角色——尤其是那些追寻崇善之道的——所遵循的的圣洁的要求(the standards expected),比起大致上作为D&D的基础的中世纪式的世界,与现代社会对于正义、平等和对生命的尊重的观念之间有着远远更多的共通之处;而且这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为之的。当然,你的战役背景世界也可能是个比起中世纪欧洲更为进步的世界——男人和女人们有着平等的地位、任何形式的奴隶制都不存在、酷刑折磨和死刑被避免使用、而且各种各样的人类和类人生物种族都能够和谐共处。在这种情形下,一个追寻崇善之道的角色能够与她的文化和平共处,而把精力集中于在废墟与地下城或者那些野蛮邪恶的国家中消灭邪恶生物上。
另一方面,你的战役背景世界也可能更接近地反映了地球的黑暗时代与中世纪的生活中的真实(realities of life)。或许女性并不被看作具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可能甚至不被当成享有权利的拥有知性的存在;奴隶制广泛存在;农奴被认为只有经过严刑拷打才会口吐实情;某些特定肤色的人类(更不用说非人类种族)被看作是魔鬼一般的生物。有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记住:这些因素决不会使得这一章(或者秽恶之书中的章节)当中所述的、何为善良行为与邪恶行为产生任何的改变。即便奴隶制、酷刑和歧视被社会所包容,它们仍旧是邪恶的。这单纯地意味着,崇善角色有着甚至更为艰难的路要走。她不仅需要关注外部的邪恶,诸如被召唤的恶魔或者狂暴的兽人群落,还需要与她自己社会内部的邪恶进行斗争。
在大部分可能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类(和半身人)社会处于上述的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地带。在游戏的措辞中,人类倾向于中立,既非善良也非邪恶。人类的社会可能会容忍各种各样的邪恶做法,即便有些人会觉得它们令人厌恶。在这种情形下,崇善角色相对于社会的主流来说仍旧是异类,并可能时常会与其发生冲突;但她也仍然可以把她的时间与精力贡献于解决社会内部或外部的恶行,而非尝试改造整个国家或者文化。
在社会的做法使得善良角色成为其中的异类的情形下,她的阵营会成为在她解决这冲突的过程中最为显著的指示物。
你怎么知道我们现在的社会不是“旧社会呢~”,善恶很难能超越时代,超越习俗呢~不仅需要的是超高的道德,更需要极高的智慧。所以我们常说“万恶的旧社会”,没毛病啊。 :em021中世纪很多离谱的规定,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公告:“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不想交初夜权就得交钱。那么遵守这个规定的人按行为而言都是邪恶的。当事人的主观看法不是判定的依据感觉是取决于吃人的心态?有意猎杀智慧生物来食用恐怕算邪恶;在战争胜利后吃败者的尸体不一定是邪恶;至于例子,我觉得食人倾向顶天中立说起来,如果一个生物(非类人),喜欢吃掉自己杀死的敌人或者猎物(并不限制生物类型),有一定的食人倾向,我还能当守善吗?《白鲸》主人公最好的朋友魁魁格,简直是高尚,勇敢,友谊的化身,除了吃人没有毛病。
但根据阵营的话术果然是邪恶,如果没人教过你不能吃人,你就是天生邪恶。
善良的骑士可能会做很多好事,但也可能在时代的局限下做了一些恶事,难以避免。
而受到时代的局限,根据社会大部分他人的期望去行动的普通人,被判断为天生邪恶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畫面上的差別吧,一刀割喉和從指尖噴出一道毀滅性能量讓對方爆體而亡,怎麼樣都是後者看起來比較像是個邪惡法師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可是我是个施法职业又不是菜刀,魔能爆和捅一刀差的很多吗
不加其他上下文修饰,单说盗窃本身的话,不甚蕴含善邪判定。他可能是一个混善义贼,可能是一个混中破坏者,当然也可能是一个混邪。而不告而取的行为,并不叫邪恶,而是混乱。?不告而取不就是盗窃吗?这居然是混乱而不是邪恶吗?(挠头)
我的判断:
损人利己即邪恶
损己利人即善良
更复杂的具体情境再根据具体情境讨论,在脱离实际情境的空谈中钻牛角尖玩诡辩那就滚
不如再简化一下,损他,利他我的判断:
损人利己即邪恶
损己利人即善良
更复杂的具体情境再根据具体情境讨论,在脱离实际情境的空谈中钻牛角尖玩诡辩那就滚
那帕累托最优算什么
律阵营行为属于什么阵营
为什么盗窃就一定是邪恶呢?劫富济贫的义贼是邪恶吗?为了妹妹不饿死而去偷面包给妹妹吃的哥哥是邪恶的吗?但显然,他们一定是倾向混乱的。秩序并不一定会惩罚邪恶(比如说为了赚钱,用合法的手段逼小产业破产,导致对方家破人亡的资本家),但一定会惩罚混乱(比如私自开仓放粮救了灾民,但因此延误了军机的官僚)。而不告而取的行为,并不叫邪恶,而是混乱。?不告而取不就是盗窃吗?这居然是混乱而不是邪恶吗?(挠头)
律阵营行为属于什么阵营
钻条文空子做利己解读,经典守序邪恶 :em014
——速报——
别人给我看截图,有人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挂我。 (https://hi.imhi.me/usr/uploads/2022/04/2054584114.jpg)
(https://hi.imhi.me/usr/uploads/2022/04/2467137065.jpg)
折磨拷问应该是E吧;至于“对方可能报复所以这个行为不善良”,怎么感觉像是欺软怕硬…
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
当事人?
log请!
争议点不是挂城墙,而是楼主非要把红标榜俘虏用魔能爆轰杀,然后立牌子以儆效尤。争议点是dm让他一刀剁了人家给个痛快,而楼主非要用魔法轰炸(而且一开始还想要活埋 :em001)
当事人?
log请!
时间过于久远了,dm也没记录log,可能翻记录就要翻个10分钟 :em032
5E混善:「其生物我行我素,不考虑他人意愿。」突然感觉PHB里的阵营写的太差了
不提版本……哦,5e啊。即使不按理想化的十字军而按现实的十字军来说,当年也因为执法(相对)公正和税率(相对)低而让msl商人和农民在耶路撒冷乐不思阿,“见异教徒就杀”只是个非常刻板而片面的标签而已
先假设如果没有关于阵营的拓展和房规。
你的行为认为是混善完全没问题。
5E混善:「其生物我行我素,不考虑他人意愿。」
当然取决于三观问题,别人认为你不是混善也没有问题。
想想白左,想想女拳,想想极端宗教,人家的善良界定和你是一个样的吗?很明显不是(也有可能是,但全部是应该不可能)。
如果你的反对无效,你说服不了DM,要么捏着鼻子接受,要么直接掀桌。毕竟人家才是DM。
“杀异教徒上天堂!你们这些不信主的东方人都该死!”——前守序善良的代表人物十字军。